顧洪林,淮海農場四分場社區干事,主管黨建、安全、民政、民調等事務,近日,在和他聊天時談到調解民事矛盾糾紛時他說:“憑借他多年工作經驗總結出在矛盾糾紛應走好以下五個步驟”。
認真分析矛盾產生的成因。在化解矛盾調處糾紛時,找準了調解的切入點,把握了感情的共融點,根據雙方的利益交織點,拿出方案的平衡點,出以公心,保持耐心,工作細心,充滿信心,做好矛盾雙方的思想政治工作,就能促使矛盾很快解決。
把握矛盾雙方的爭議焦點。矛盾看似不可調和,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利益的平衡將取代情感沖突成為矛盾的交織點。只要用心體會,準確把握,一定會為這類矛盾的調解找到金鑰匙。
不斷提高調解技能。民事調解是解決一般民事糾紛的普遍適用方法,這就要求我們不但要熟知法律法規,而且還要有嫻熟的調解技能,方能妥善化解矛盾糾紛,為群眾排憂解難。
調解耐心講究方法。調解時不斷勸說雙方換位思考,因勢利導地縮小乃至消除當事人之間的距離和矛盾,在合理自愿的基礎上努力尋求有利于雙方的利益平衡點,力求“雙重平衡”,追求多方共贏。以達到彌補創傷、消除對立、化解矛盾之目的。
真心實意地為當事人排憂解難。設身處地的為當事人著想,利用民俗民風和情理標準,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當事人擺事實,說道理,談證據,講法律,一邊談心拉家常,一邊闡明法律事實。為案調解順利掃清障礙。
他感慨的說:“正確處理好民事糾紛,既能起到定紛止爭的作用,又能有力助推轄區平安建設,為各項事業穩步發展提供支撐,重要性不言而喻”。



